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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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2011年成立審計委員會,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 5規定執行相關作業;為健全董事會功能及強化公司治理機制,由全數獨立董事擔任審計委員會成員,其中一位擔任召集人,執行迄今運作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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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第三屆委員任期屆滿,於2019年6月5日董事會推選3位獨立董事為本公司第四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3年,自2019年6月5日至2022年6月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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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之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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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度營運計畫討論、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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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度營業報告書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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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季度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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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業務報告及年度稽核計畫討論、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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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辦法訂定或修正討論、審核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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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或處分資產、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作業程序訂定或修正討論、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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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或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案討論、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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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討論、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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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案討論、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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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審核及獨立性、適任性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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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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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討論、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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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或不定期與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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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出席情形
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08年06月05日至111年06月04日,迄今已開會13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應出(列)席次數(A) | 實際出(列)席%(B/A) | 備註 |
|---|---|---|---|---|---|---|
|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 莊昆明 | 13 | 0 | 13 | 100% | 無 |
| 審計委員 | 葉旺銘 | 13 | 0 | 13 | 100% | 無 |
| 審計委員 | 陳伊章 | 12 | 1 | 13 | 92% | 無 |
審計委員會決議事項
2020 年度審計委員會決議事項
歷年決議事項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
109 年度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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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審計委員會針對內部稽核單位就執行稽核作業狀況,除每月核閱內部稽 核報告外,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以會議方式與內部稽核主管進行溝通,並得視需 要隨時召開臨時會議,或以 e-mail,或以電話,或以視訊方式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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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方式、溝通事項及溝通結 果,詳如下表:
109 年度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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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委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邱昭賢會計師及陳晉昌會計師為公司財務報告 簽證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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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核閱(查核)本公司每季(年度)財務報告時,就財務狀況、財務績 效等是否合理正確、允當表達及調整分錄、 IFRSs 公報修訂、法令修訂等議題, 至少每季一次在審計委員會審核公司合併財務報表前向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說 明,每年就公司重要關鍵查核事項與獨立董事溝通說明並取得共識,若遇重大異 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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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方式、溝通事項及溝通結果,詳如 下表: